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通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后,須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學校根據手續完備的《就業協議書》制定就業計劃,并作為畢業生派遣、戶口遷移、檔案傳遞的依據。為了進一步規范我院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流程,營造良好、穩定、有序的就業環境,特制訂河南工業職業職業技術學院《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一、《就業協議書》蓋章流程及注意事項
1、《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不得涂改、轉借、互換。
2、每年11月上旬,招生就業處按各系部畢業生生源情況將協議書發到各系部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3、《就業協議書》的簽訂程序一般為:畢業生填寫基本情況、簽署意見→用人單位簽署接收意見→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簽署接收意見→畢業生所在系部簽署意見并備案→學院招生就業處作為鑒證方簽署意見。
4、持協議書到招生就業處蓋章前請先確認以下內容:
①個人信息是否填寫完整。
②協議書中用人單位意見、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系部意見均需蓋章后,方可蓋招生就業處的就業意見章。
5、從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學院已蓋章的《就業協議書》中拿出一張最清晰的,并在這份協議書封面的右上角寫上學院、班級、學號、身份證號,寫完后務必將這份協議書交給招生就業處。
6、單位與學生在學院招聘活動中需要現場簽約時,如需先蓋學院招生就業處公章,在征得招生就業處同意的情況下,先加蓋系部和學院招生就業處公章,協議書由用人單位帶回蓋章后將兩份協議書寄回學院招生就業處。
二、《就業協議書》破損、遺失補辦流程說明
1、 如《就業協議書》因破損等情況需要更換的,必須持原《就業協議書》和學院(系)簽署意見的書面申請到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申請更換,且每名畢業生只能換發一次。
2、若《就業協議書》遺失,需出具以下證明材料方可到招生就業處領取新協議書。
畢業生所在系部提出申請,表格從學校就業網下載或向系部領取。申請內容包括:系部、姓名、學號、專業、遺失的協議書號及情況說明,并請注明:若出現重復簽約,后果自負
3、《就業協議書》遺失的證明材料都齊備后,經招生就業處審核,若無問題,發放新協議書。
4、畢業生不得假借《就業協議書》遺失而重復簽約。否則,學院不再推薦就業,不再發放《就業協議書》。
三、《就業協議書》解約補領流程及說明
1、解除就業協議一定要有正當理由,否則不予辦理。
2、若要解除就業協議,請按以下步驟操作:
①從學院就業網站下載或從招生就業處領取《學生解除就業協議申請表》。解約總體原則:協議書上已蓋的章均需解除。
②與原協議書上簽章的用人單位協商,并出具該單位同意解約的證明(需用人單位蓋章)。
③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也已經簽章,需出具該部門同意解約的證明(需該部門蓋章),若未簽章,則無須出具證明。
④出具新接收單位同意接收的證明(需該單位蓋章)。
⑤到所在系部審核蓋章。
⑥將以上證明材料交至學院招生就業處,經審核同意后發放新的《就業協議書》。
3、證明材料缺一不可,只允許解約一次,再次解約學校不發放新協議書。
4、解約后領取新協議書的學生必須在畢業當年6月25日前簽訂《就業協議書》并交至招生就業處,否則按解約前的單位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