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證書認證管理工作,方便群眾辦理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認證,自2017年12月18日起,省教育廳對河南省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證書認證服務地點進行了調整,現將認證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受認證的證書范圍
經河南省教育廳和原河南省教育委員會蓋章,由各地普通中專(含中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含中師)以及高等學校附設中專部發放的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證書(受理地點及聯系電話見附件1)。
二、認證需要提供的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或原畢業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書原件和學歷證明書原件照片;
2.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和原件照片;
3.錄取審批表復印件并加蓋學校公章或省市招辦/學籍管理部門公章(2008年至2015年春入學的學生,原則上可不提供,如有認證需要,按通知要求提供)或提供錄取審批表原件完整清晰照片;
4.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紅底彩色電子照片。
三、認證工作權限
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證書認證工作堅持“誰發證誰認證、誰審核誰負責”的基本原則。由省教育廳和原河南省教育委員會驗印的中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由省教育廳負責審核、認證;由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和原重點擴權縣(市)驗印的中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分別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負責審核、認證。認證權限見下表:
畢業證類型 |
年 份 |
審核單位 |
普通中專 |
2015年春及之前入學 |
省教育廳 |
2015年秋及之后入學 |
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 |
普通中師 |
所有年份 |
省教育廳 |
職業中專 |
2002年及之前畢業 |
省教育廳 |
2003年及之后畢業 |
省轄市或原省重點擴權縣(市)、省直管縣(市) |
成人中專 (含成人中師) |
1996年及之前畢業 |
省教育廳 |
1997年及之后畢業 |
省轄市或原省重點擴權縣(市)、省直管縣(市) |
注:1.職業中專包含職業高中,成人中專含教師進修學校發放的畢業證。2.職業中專和成人中專的審核權,按照實際驗印中的用印情況來區別,即“誰蓋章,誰審核”。
四、丟失畢業證書的處理辦法
由個人申請,到原畢業學校開具學歷證明書,按照“誰驗印,誰審核”的原則,由原畢業學校有關負責同志到省教育廳或原辦理畢業證驗印的省轄市(縣)教育局加蓋“畢業證專用章”后生效,學歷證明書與原畢業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原畢業學校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學校開具學歷證明書,在學歷證明書上予以注明。
所需材料:
(1)錄取審批表復印件并加蓋學校公章或省市招辦/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2)由原畢業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書原件(學歷證明書印章編號及加蓋印章審核權限表見附件2,學歷證明書格式見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
1.河南省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認證服務受理地點及時間
2.畢業證書及學歷證明書印章編號及加蓋印章審核權限表
3.河南省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證明書格式(2018)
4.河南省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認證須知
2018年2月5日